第八十七章 还真是不解风情_暴戾将军的小美人
笔趣阁 > 暴戾将军的小美人 > 第八十七章 还真是不解风情
字体:      护眼 关灯

第八十七章 还真是不解风情

  春天快要过去,满山的梨花都要落了。

  上官泠月从山上走下来,一身白衣胜雪,还带着平平淡淡的梨花香。

  “小朝儿,想我没有?”

  他问这诸如此类的话,却从来没在眼中展现出半分情意。

  其实他才是天生冷情的人,对什么都是淡淡的,好像已经在世间走过一遭,对那些琐事都满不在乎一般。

  自以为可以玩弄人心,便觉得旁人只能听从他的摆布。

  “要下雨了,你还回去么?不回的话,我去给你收拾屋子。”

  朝歌也习惯了上官泠月时不时来看他一次,有时候会带一些外面的稀罕玩意儿,说最近又发生了什么事。

  这些他都不是特别在意,也很少会主动跟上官泠月要什么。

  住在这个镇子上,他觉得前所未有地放松,开心。

  睡着的时候不用担心鞭子会落到自己身上,醒来不会惧怕活没干完而被人责骂,就是发呆也不会有人说他什么。

  多了一个人,镇子上的乡民们也只是多打一声招呼,对于他们来说,似乎没有什么特别的影响。

  吃的,穿的,住的,这些只要自己动手,都会有。虽然有些粗糙,比不得将军府上的条件,却在某种程度上对朝歌来说是一种奢侈了。

  “不回了,累得慌。就想在这里多待一日,哪怕不下雨,我也没准备回去来着。”

  上官泠月轻轻叹了一口气,走动的时候碰到两侧的树枝,花瓣纷纷往下落。

  他看着前头穿着粗布衣裳的少年,头发似乎又长了很多,只是用麻绳绑着。

  于是,顺手折了一截花枝走了过去——

  “作什么?”

  朝歌捂着自己的脑袋,准备回头问上官泠月又想搞什么名堂。

  他才不怕上官泠月突然袭击他什么的,毕竟他也没啥能力反抗,上官泠月要杀他早就杀了。

  “先别动。”

  上官泠月一只手轻轻扶着朝歌的脑袋,另一只手挽起他的发丝。

  片刻后,那截花枝便在朝歌头上缠绕成了一个漂亮的发髻。

  花枝已经没剩下多少花,还翻了嫩枝出来,配合着棕色的枝桠,看起来别有一番风味。

  “这样干活的时候方便多了。”

  朝歌摸了摸自己的脑袋,觉得上官泠月手还挺巧。

  他平时懒得打理头发,都是随便找根绳子绑起来,更没有束冠。

  祁国男子十五岁成年,可娶亲,可束冠,可从军。他已然过了十五,却没什么要做的。

  “你当真是不解风情!”

  上官泠月无奈地笑笑,亏他刚才低头给朝歌挽发的时候还有些心头意动。

  看着青丝掩盖下,那白皙颀长的颈部,散发着天然的药香,几乎要让所有正常的男人都控制不住。

  他是个性子冷淡的,平时在那种方面,更是没什么需求。

  可碰到朝歌后,竟然有短暂的一会儿,觉得口干舌燥。

  怪不得顾知礼摸遍京城的地根儿也要找到他,看来是真被这小家伙勾得不浅呢。

  “阿月你想要解风情的,去长乐坊便是,我在欢云楼学了七年没学会,还把老板娘坑了!哈哈哈!”

  朝歌打趣着自己,对过往的那些,像是全然不在意一样。

  他可以轻描淡写地提起所有事情,甚至有时候还会对别人说是暮戈,说那是一个很好的孩子,是和他亲弟弟一样的。

  可唯独不会提到顾知礼。

  上官泠月也不和他讲关于顾知礼的消息,他也不问。仿佛世界上不存在这个人一般。

  他想过,要是顾知礼知道自己逃跑了,会发疯吗?

  会连累全府上下一起遭殃吗?还是说顾知礼根本就不在意?

  想到最后,朝歌就觉得累,又觉得有点害怕,就不想往下想了。

  就算他知道了,又能怎么样呢,他已经逃出来了,更不可能再回去了。

  “幸亏你没学会,你们老板娘不亏,一个朝歌,足以胜过世间万种风情。”

  上官泠月点了一下少年的额头,毫不吝啬自己的夸奖。

  他突然有点舍不得了呢,两年后,真的要用这样的一个活生生的人儿放到药鼎之中去炼化吗?

  这大概是二十年来第一次对自己做的事情产生了动摇。

  以前上官泠月用小型兽类做过祭鼎之事,盖上盖子后,听那惨叫声,往往要持续很久。

  后来,他就给被用于祭鼎的兽类喂了哑药,听不到动静了,却知道那痛苦不减分毫。

  若是换了人,该有多疼呢?

  “好了,收拾完了,你有事再叫我。”

  朝歌踩着竹梯往下走,这里是一间单独的小房子,屋里屋外全部用竹子做的,只供上官泠月一个人住。

  下面撑得很高,通风好,屋里不潮不燥,清香怡人。

  对于上官泠月的那些话,他已经听得太多,都到了可以自动无视的程度了。

  他觉得,换个人来,只要能帮到上官泠月,哪怕满脸麻子坑,上官泠月也能夸那都是天上的星星。

  “要是两年后我赢了顾知礼,说不定就不用你了,小朝儿,你……到时候你就一直住在这里吧。”

  上官泠月突然叫住了朝歌,郑重其事地说了这么一句。

  他站在竹居门口,有几片翠绿的竹叶落下来,雨点时不时地打在梢头。

  这个地方就是他给自己留的后路,万一自己输了,就躲到这里来,粗衣淡食一辈子。

  曾经他对这个地方厌恶无比,认为是失败的象征,只是别无选择的选择。

  可是渐渐地,跟着朝歌到这里来,闻着田地里谷物的味道,他竟然也觉得挺好的。

  甚至想,要是一直这么待下去似乎也不错,再养一条大黄狗,来年春天逗朝歌和狗崽崽。

  有时想得太深了,他都快放弃那个坚持了这么多年的计划了。

  然而想象终归是想象,现实中,他的计划牵扯到远不止他一个人,也不是想停下就能停下来的。

  上了同一条船,船上的人越来越多,也就没人可以轻易独善其身地下去了,否则就会船毁人亡。

  “谢了。”

  朝歌看了上官泠月很久,他的神色从复杂变得简单,最后回归于释然。

  自己是个什么样的身份,他心里一直清楚。

  而上官泠月这种生来尊贵的人,吃惯了山珍海味,偶尔来尝尝粗茶淡饭,就觉得还挺有意思。

  要是每顿都让他对着粗茶淡饭,恐怕还是适应不了的。

  口头上的承诺,从来都不能当真,哪怕那个人说出口的时候就是发自内心的。除了实现的那一刻,都不能当真。

  否则,后来吃苦的,只有自己。

  从竹林里走出来,朝歌就把头上的花枝取了下来,用一块干净的布包了起来。

  那属于上官泠月的片刻温柔,没有任何伪装,没有任何算计,就让它停留在那一刻吧。

  已经痴心妄想过一次的人了,说什么也不会把同样的错误犯第二次的。

  这两人长得一样,性格却有千差万别。儿对于朝歌来说,相同的是,他们都是毒药。

  “小朝儿,记住我说的话,我赢的那天,你的命从此以后就是你自己的了!我希望你能好好活下去。”

  上官泠月最后一次来看朝歌的时候,又重复了这番话。

  快到庆国大典了,他已经想好了应对的办法,要是成功了,必定天下归心。

  而顾知礼最近无头苍蝇一样到处找人,这种行为已经得罪了不少人。

  眼下时局僵持,谁能拉拢到更多的人,谁就多一分胜算。

  “你不想长生不老吗?或者,存着一枚能救命还魂的丹药?”

  朝歌眨了眨眼睛,对上官泠月一而再再而三提到这件事感到很困惑。

  他不想追问和顾知礼相关的事情,却对自己的切身命运不得不关心。

  若是有活下来的机会,谁会心甘情愿去送死呢?

  “我从来没想过这种事,可是别人想,而且很想很想,这就够了。利用好这一点,可比自己长生不老有用多了。”

  上官泠月意味深长地说出这番话来,他很多时候都能看得通透。

  小小年纪,能把事情做得滴水不漏,的确不是一件容易的事。

  可最近,他越来越多地把自己的真实情绪暴露在朝歌面前了。

  自己的期望,担心,害怕,抱负。还有控制不住上扬的嘴角。

  “那你为什么又突然希望我活下去了?要是利用,就算你赢了,也可以继续利用,锦上添花。”

  朝歌问出口后,又立马后悔了,他不该这样问的。

  这不是笨么,咒自己上赶着给别人送命,还主动提醒对方,送死都没有这么贴心的。

  “我也不知道。或许,有点喜欢你了吧。好了,我走了,下次再来见你。”

  上官泠月没多掩饰自己的表情,没有装作深情的样子,也不见多么苦恼。

  只是风轻云淡地说了那么一句,还带了些小小的抱怨,像是抱怨朝歌居然看不出来一样。

  他走后,朝歌又彻夜难眠了。

  不能喜欢他。

  谁喜欢他谁就倒霉,自己也要跟着倒霉。

  上官泠月肯定又是逗他玩的,平时就爱说那种不着调的话,对,肯定是说着玩儿的!

  他翻来覆去,好不容易有了点睡意,又突然看到顾知礼和上官泠月两个人的脸,两个人都恨不得杀了他的表情——

  “小朝,你快起来,你耿三叔打猎回来,在山上捡到一个受伤的男人,可吓人了!你快来帮忙,哟,真沉呐……”

  外面传来开门的声音,还有熟悉的潘大娘,嗓门大得镇上三里路都能听见。

  连她都说沉,肯定这个男人挺壮实,他得过去帮一下忙。也不知道是谁家受伤的猎户,大半夜的也不容易。

  请收藏本站:https://www.bqgvv.cc。笔趣阁手机版:https://m.bqgvv.cc

『点此报错』『加入书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