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七章 魏和尚之心,路人皆知!_帝国时代造反实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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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七章 魏和尚之心,路人皆知!

  除了上述的武器之外,沈墨还在武器图鉴上看见了一项士兵单兵装备:m35头盔。

  这个头盔样式在华夏战场其实也比较常见,毕竟德国人帮助国军武装起来的那几个德械式的士兵戴的就是这种头盔。

  这款头盔是砸1935年定型的,但是在量产之后并没有第一时间装备德军,因为当时德国的兵工厂接到了大量的海外订单。

  第一批生产的m35头盔大多数都发往了西班牙和中国。

  德军直到1936年才开始大规模装备。

  头盔的主要作用不是用来防弹的,而是用来保护士兵头部在战场上不被炮弹碎片或者流弹擦伤,以及不被战场上飞溅的瓦砾碎石等击中头部。

  毕竟头部是人体最脆弱的部位。

  如果非要用步枪对准头盔正面射击的话,那头盔必然会被击穿的。

  看了下价格,还不算贵。

  沈墨经过核算之后,初步订购了五百顶m35钢盔。

  系统还贴心地给出了提示,可以在头盔上加上军队标识。

  比如出口到华夏的头盔上面就带着青天白日的标识,一看就知道是国军队伍。

  沈墨想了想,决定暂时不使用标识。

  反正系统每一次下订单的时候都可以修订标识,第一批还是先低调一点比较好。

  在下完订单之后,系统很快从系统账户中划扣了相应的费用,并且告知沈墨五百顶头盔会在三天后进入系统仓库。

  有了钢盔,士兵们的战场存活率将会大幅度提升。

  这让沈墨安心了不少。

  只是军装以及军靴系统之中没法订购,只能在现实当中找人专门去制作。

  好在沈家家大业大,各种店铺都有,其中就包括裁缝铺子和诚意铺子。

  但是这些铺子目前的生产方式还是以人工为主,虽然保安团第一批军装算是赶了出来,但是毕竟效率太低。

  沈墨打算回头找老爹说说,让他想办法收购一家被服厂,专门替保安团生产军装棉被以及军靴袜子等装备。

  以后产能如果够的话,也可以接一下民间的订单,维持运转。

  想着这些事情,沈墨忽然想到了一件事,立刻伏在桌上拿着纸笔写写画画起来。

  片刻后,他看着纸上那些字符和图案,端详了半天,觉得差不多了,按了一下桌上的一个按钮。

  那是召唤传令兵的信号,很快隔壁待命的传令兵的报告声就在门外响起。

  “进来!”

  一名传令兵走进来,立正敬礼。

  “长官!”

  “你去将温副官找来,我有事找她。”

  传令兵立刻领命而去。

  没一会,温青青就进来了。

  “大团长,我这正忙着和余小鱼熟悉你那几台大宝贝呢,你这么着急的找我什么事?难道是想姐姐我了?”

  温青青故作幽怨,最后又忍不住地出言调戏沈墨,还故意轻咬嘴唇,摆出一副娇羞之中带着诱惑的表情。

  沈墨没搭理她,将面前画满了字符的纸递了过去。

  “看看这个。”

  温青青看自己的诱惑没起作用,失望地白了沈墨一眼,伸手接过那张纸看了起来。

  “这是什么?看着像是一根布条?”

  她抬起头疑惑地看着沈墨。

  “是布条,但是却是能起大作用的布条。严格来说,它叫做绑腿。顾名思义,就是士兵在行军的士兵绑在小腿上的布条。”

  沈墨站起来来在房间里来回踱步,一边走一边说道。

  “这有什么作用?”温青青还是有点不明白。

  “作用大了去了。”

  抗战题材的影视剧中,经常能看到八路军战士们打着厚厚的绑腿的影像。如果论起贡献来,绑腿对于抗战胜利的贡献绝对不会比其他那些威名赫赫的武器小。

  绑腿没有什么科技含量,但是自古就在劳动人民之中普通使用。

  尤其中国古代南方百姓,经常要攀爬山路,所以打上厚厚的绑腿可以有效防止小腿被灌木杂草划伤,或者被草丛中的蛇鼠虫蚁咬伤。

  长途行军的时候,绑腿则可以有效地减轻士兵小腿的酸痛感,更利于长距离行军。

  而且军中打绑腿也是自古有之,国外的军队也有打绑腿的传统、

  在欧洲近代史上,绑腿和马刀、步枪都是西方军队的制式装备。

  比如拿破仑的意大利军团中,士兵和军官一律打着绑腿,而且一直打到膝盖的上方。

  到了二战时期,虽然欧洲各国的军工产业蓬勃发展,军队的机械化程度大大提高,但是却没办法做到在任何地形任何时间都用用车辆来运输士兵。

  士兵们主要的行军方式还是以步行为主,尤其在一些地形复杂的区域,车辆会受到很大的限制,所以士兵们必须要徒步行军。

  而且各国的工业能力也参差不齐,军队机械化程度自然水平不一。

  所以在二战期间,世界上主要国家的军队都在使用绑腿。

  当时工业基础薄弱,国家贫弱的华夏军队自然不用说,就连日军的士兵也大规模地配发了绑腿,每名士兵配发两到三副绑腿。

  除了保护小腿,减轻长距离行军的酸痛感之外,绑腿还有其他好多用途,比如可以临时客串绷带,帮助伤员包扎。

  可以制作担架,运输伤员。

  可以在通过地势险要的道路时结成绳索,甚至可以在战斗的时候用来制作集束手榴弹。

  总之,用途非常的广泛。

  而且绑腿的制作又非常简单,材料也是五花八门的,生产服装的边角料都可以制作。

  国军士兵的绑腿质量好,主要以帆布制作。

  地方部队的绑腿则主要是普通的棉布,甚至麻布。

  一根绑腿的长度大约在一点五米到两米之间。

  听沈墨说完之后,温青青明白过来,看着纸上画出的绑腿的形状,感叹道:”没想到这么一根不起眼的布条竟然有这么大的作用,以前我还真不知道这些、小黑土,你怎么懂得这么多,我都有点崇拜你了。”

  看着温青青闪闪发光的眼睛,沈墨知道这女人又开始撩拨自己了。

  直接无视。

  “你当然不会知道这些的。你见到的那些军统高官,个个都是军装笔挺,皮鞋锃亮,出行都是坐在汽车里,怎么可能会打绑腿。不说这些了,总之。你按照我画的样式和规格,先做上两千副绑腿。甚至可以交给那些家庭妇女们去做,对她们来说也是一笔收入。”

  沈墨交代道。

  “放心吧,最多五天,两千副绑腿会全部到位。”

  温青青虽然喜欢调戏撩拨小表弟,但是在办正事的时候还是非常靠谱的。

  她离开之后,沈墨刚坐下喝了口水,魏和尚就兴冲冲地跑了过来。

  “沈大哥,咱们啥时候去万家镇接马啊?”

  和尚说这话的时候一脸兴奋,搓着双手,就差没直接说让沈墨给他发一匹马了。

  上次曲虎从伪军营地里缴获的那十几匹战马,给沈墨分了一半。

  沈墨在袁学勇临走的时候又送给他们几匹,现在就剩下了四匹,养在临时搭建起来的马厩里,由沈墨带回来的马老倌伺候着。

  魏和尚每天都要跑到马厩里溜达一圈,对着那些马又看又摸,简直比看女人还要着迷。

  魏和尚想要一匹马的心思,整个保安团的人都知道。

  所谓魏大勇之心,路人皆知。

  明里暗里给沈墨示意了好几次,但是沈墨都没有搭理他,今天终于忍不住了,逮了个空又来烦沈墨了。

  “接马?你真当是万家镇那一个营的伪军不存在啊?当然,他们的确是一群废物。但是这件事不着急。”

  沈墨看了魏和尚一眼不急不缓地说道。

  他不急,魏和尚可着急了。

  “沈大哥,这件事不能不急啊!你想想看,那一个营的战马,惦记的人肯定不止咱们一家。晋绥军,八路军肯定都有人惦记着。咱要是不着急,可能就便宜了别人了。而且万一鬼子将那些伪军调走了,咱们可就什么都捞不着了。所以啊,这事宜早不宜晚,免得夜长梦多啊!”

  魏和尚苦口婆心地劝说着进谏。

  沈墨知道和尚说的也有道理。

  毕竟和尚都有了,李云龙肯定也有。要是被李云龙给截胡了,那真就什么都捞不着了。

  “你小子怎么比我还急?你不就想要一匹马吗?马厩里那四匹马给你一匹,中不中?”

  沈墨继续云淡风轻,不急不缓地说道。

  魏和尚闻言一息,瞪大眼睛直勾勾看着沈墨道;“当真?”

  “我什么时候骗过你。以后啊,你就是咱们晋城保安团唯一骑马的男人了。”

  沈墨笑呵呵地说道。

  魏和尚大喜,激动地摸着自己光秃秃地脑袋,裂开大嘴憨笑起来。

  不过笑着笑着就不笑了,摇头道:“我不能要!”

  沈墨奇怪道:“怎么突然不要了?你惦记那几匹马的事情就连马厩旁边老鼠洞里老鼠都知道的清清楚楚,现在得偿所愿了,怎么又突然不要了?”

  魏和尚道:”要是肯定要的,但是我不能一个人要。要是我一个人天天骑着马进进出出,那多不好意思。沈大哥,咱们还是赶紧把万家镇那些马给弄回来,然后也弄一个骑兵营啥的,到时候大家一起骑马,那多热闹多有意思啊!”

  沈墨笑道:“敢情你魏和尚还有不好意思的时候?天天往人家吴妈跟前凑得时候咋没有不好意思啊?”

  听沈墨提到这一茬,魏和尚一张大脸上表情一下子显得很有些尴尬,挠着后脑勺支支吾吾道:“沈大哥,俺,俺就是看,看吴妈辛苦,想帮她干点活而已,没有其他意思。”

  魏和尚刚被沈墨救回来的时候,就是吴妈天天照顾他。

  长这么大根本没碰过女人的魏和尚,第一次被一个比他年长十几岁的女人悉心照顾,心中不由地对吴妈产生了一种别样的情感。

  所以吴妈每次扯着他的耳朵训他的时候,他一个一米九左右,铁塔一般的猛男却都笑的跟小绵羊一样温顺。

  上次从太原回来的时候,一有时间就往吴妈住的小院溜达,每次都打着报答吴妈,帮吴妈干活的借口。

  虽然每次都被吴妈给撵回来,但是依然乐此不疲。

  但是吴妈却被这小子给折腾烦了,告状告到了沈墨母亲温玉琦面前。

  所以沈墨才知道了这回事。

  最初听到的时候有点意外,但是仔细一想也能理解。

  吴妈虽然被大家叫做吴妈,其实也就三十岁出头,丈夫去世多年,一直守寡。

  这个年龄的女人,其实正是最有韵味的时候。

  虽然吴妈打扮的很朴素,但是那股成熟的女性味道还是冲乱了小处男魏和尚的心,让他变得骚动起来。

  和尚小时候就丧母了,从小日子过的苦,缺少母爱,遇到吴妈这样正当年,又会照顾人的年上女性自然就产生了一种类似恋母情结的感情。

  沈墨三世为人,自然能够理解。

  “瞧你那熊样。男人喜欢女人,女人爱慕男人,天经地义。我知道你喜欢吴妈,但是你真的不介意吴妈比你年纪大那么多吗?”

  沈墨一下子给窗户纸捅破了,和尚顿时显得不自在,只是摸着自己的脑袋嘿嘿憨笑。

  “沈大哥,我没有,我真没有。我就是,就是将吴妈当姐姐看待。”

  沈墨看和尚不说实话,故意道:“那行,我知道了。正好这两天,有人给吴妈介绍了个对象,既然你没有这个意思,那就让吴妈去相亲。到时候等人家成亲的时候,你记得随礼啊。”

  魏和尚听到这话一下子傻眼了,连连摆手叫道:“沈大哥,这,这不行啊,这……”

  沈墨看着他的样子,忍住笑,故意道:“有什么不行的?你又不是人家娘家人,还管人家跟谁结婚不成?反正你又不喜欢她。”

  魏和尚被逼急了,突然大声道:“沈大哥,我,我喜欢吴妈,我想娶她当媳妇!”

  一张大脸涨的通红,直直地盯着沈墨,两只拳头都捏紧了。

  沈墨都乐了:“瞧你这熊样,喜欢就喜欢嘛,还不好意思。这副架势,不知道的还以为要打人呢。那你既然喜欢人家,打算怎么跟人家说啊,那啥娶人家啊?人家能看上你吗?”

  一连串的问题问的和尚一下子又蔫了,低着头沮丧道:“俺现在啥也没有,俺也不知道什么时候能娶她。要是她看不上俺咋办?”

  “你这个花和尚,酒肉都破戒了。现在又动了凡心想女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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