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_49_致岁月迢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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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_49

  而赵一玫所不知道的,是在她离开以后,姜河曾接到过一通来自沈放的电话。

  第一次是在她下落不明的时候,沈钊几乎掘地三尺,一夜之间愁白了头。沈放打去越洋电话,问她是否知道赵一玫的去向。

  姜河这才在电话里得知了赵一玫失踪的消息。她气得理智全无,冲着沈放大叫:“不见了?什么叫不见了!这么大一个人,说不见就不见了吗!”

  电话那头的沈放却并未如赵一玫向姜河形容的那样冷酷,他静静地承接下姜河全部的怒火,礼貌地说:“抱歉,请问她上一次联系你是多久以前?”

  “一周前,她母亲去世那天,她给我发了一封邮件。”

  “她在邮件里说了什么?”

  “她告诉我她的母亲去世了,然后……”姜河欲言又止。

  “可以请你告诉我吗?我和父亲都很担心她。”

  “她母亲让她答应自己,不要再爱你。”

  电话那头是长久的安静,姜河心中不明所以,试探着问:“你……”

  沈放再次轻声开口:“还有呢?”

  “没有了。”

  “你们曾经有没有过约定,要一起去什么地方?又或者是,有过回忆的地方?”姜河问。

  “没有,”他静静地回答,“我和她之间,什么都没有。”

  第二次是在接到赵一玫的电话以后,姜河给沈放打了电话。虽然她没有告诉他赵一玫现在身在何处,但告诉了他赵一玫暂时平安无事。

  姜河搬出赵一玫的说辞:“她已经回了美国,只是心情不佳。既然她的母亲已经辞世了,那么她跟你和你的父亲也就不再有什么法律上的关系,谢谢你们的关心,望珍重。”

  沈放平静地听完,沉默地点头,这才想起是在接电话,姜河在电话那头看不到自己的回应,只好艰难地开口:“哦,好的。”

  要挂电话的时候,姜河问他:“你还恨她和伯母吗?”

  沈放没有回答。

  他在她的枕头下发现了一封信,一本他购于十五岁时的《夜航西飞》,还有一条系着坠子的红绳。

  那是许多年前,他母亲专门去寺庙里为他求来的平安符。后来他进入军校,那里管理严格,禁止佩戴任何饰品,于是他一直将它锁在房间里,不知何时被她偷偷拿走了。

  他将信轻轻展开来,是她的字迹,眉飞色舞。这些年来,他见过写字最肆意潇洒的女孩就是她了。

  致:

  也不知道这封信会被谁看到,算了,就这样吧。

  我叫赵一玫,当初我爸给我取这个名字,大概是希望我拥有玫瑰一样的人生。可现在看来,我大概让他失望了。

  十八岁那年,我曾在一个人的书架上看到一本书,《夜航西飞》。

  “如果你必须离开你曾经住过、爱过、深埋着所有过往的地方,无论以何种方式,都不要慢慢离开,而要决绝地离开,永不回头。不要相信过去的时光才更好,它们已经消亡了。过去的岁月看来安全无害,被轻易跨越,而未来藏在迷雾中,叫人看来胆怯。但当你踏足其中,就会云开雾散。”

  我偷走了那本书,还偷走了他一条项链。如今算起来,这两件东西就是我的全部遗产了。

  我在那年离开了北京。

  教练问我为什么要学开飞机,我说是因为想要战胜自己的懦弱。其实到头来我什么也没有赢过。我这一生做过最勇敢的事情,就是爱了一个不爱我的人。

  如果有一天我因此而丧命,也算是如愿以偿了。

  第一次独自驾驶飞机,在大气层受到气流的干扰,我害怕得尖叫,然后撞上了飞鸟。那时真的以为自己会死掉,一个人在天上大哭大叫,把天地神明都求了一遍。

  所以我现在在写的,应该就是遗书了。我一生都活得很自私任性,看起来肆无忌惮,可是到头来,却发现我所爱的,皆弃我而去。

  可是回头想想,一辈子做不到循规蹈矩,也学不会安分守己,如果人生可以重新来过,如果时光可以倒流,我还是要这样过。

  那一天我二十一岁,在我一生的黄金时代,我有好多奢望。我想吃,想爱,还想在一瞬间变成天上忽明忽暗的云。

  赵一玫

  PS:沈放,我已经用我的方式向你告别过了。

  落款时间是在三年前。

  男人站在布置得像是城堡的粉红色房间里,暗处的光落在他的身上,而他的小公主,早已长大成人,离开童话,离开城堡,离开家乡。

  他手里握着她曾经写过的遗书,想他们曾经有多少次九死一生,多少次在鬼门关前徘徊,多少次差一点点就再也见不到彼此,心痛得快要停止呼吸。

  外面纷纷扬扬地下着大雪,好似要将这一生的冷都在此时此刻用尽。

  他想起她的十八岁,在最最亲密的时候,他问她:“赵一玫,为什么是你?”

  她凝视他的眼睛,回答说:“沈放,一直都是我。”

  他想起她的二十岁,他冒着泥石流的危险在大雨中狂奔,一声声地喊道:“赵一玫,我不准你死。”

  他想起她的二十二岁,她大学毕业,他为了去美国见她,主动请缨前往执行任务。

  她口口声声问他,自己也是他的妹妹,却为何得不到他的毕业礼物。

  她不知道的是,那一次的任务极其危险,他隐藏在暗处,却被对方的杀手锁定。作为一名狙击手,位置被暴露无疑等同于在万丈高空走钢丝,生存概率小得近乎为零。

  他和敌人近身搏斗,千钧一发之际,他捡起地上的枪。开枪的一刹那,脑海中一闪而过的是她的脸,她回过头叫他的名字“沈放”。

  任务结束以后,他请假一天去见她。他在深夜的路边等她,远远地听到她的声音,碎碎的,听不清楚她到底说了些什么。

  可就在她出现在转角的那一刻,他竟然心跳如擂,紧张得不知所措。沈放在心中嘲讽自己,竟然像个情窦初开的十七八岁少年,纯情得一无是处。

  他拿出准备了许久的水晶鞋送给她,骗她说是他的父亲托他顺便带来的毕业礼物。

  她死死地抱住他不肯放手,哭得不能自已。沈放的双手悬在半空中,想要拥抱眼前的女孩,却又无奈地垂下。

  这是他们相识的第十一年。他对她做了许多过分的事,就好像从来没有对她好过。唯一的一份礼物,甚至还不敢告诉她真相。

  他的假期十分有限,第二天一大早就要回国,虽然连他自己都不知道下一次见面会是在何时何地,又是何种情形。

  可等他清晨准备离开酒店,来到大厅的时候,他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

  赵一玫坐在大厅的沙发上,抱着抱枕,靠着沙发背睡了过去。她还穿着昨天脚上那双十厘米的细高跟鞋,她当宝贝一样细心打理的头发已经凌乱地散开来。

  她一直在等着他。

  可他甚至都不知道她等了多久,又还要等多久。

  他嫉妒她的爱,强烈而直接,气势如虹。

  所有人都知道她爱她,可是没人知道他有多害怕,害怕有一天,她不再爱他。

  她永远是他心头的一根刺,长在他心底最柔软的地方,每一次都扎得他快要窒息。

  可他却舍不得拔掉它,非但舍不得,还要用心呵护,任由它把自己刺得痛不欲生。

  他叫来酒店的服务员,续下自己昨晚的房间,让他们在自己离开后叫醒她,将她送上楼去。

  她总说他冷血无情,对她百分之百残忍,沈放想,如果真的是这样就好了。

  旧金山阳光灿烂,天空蔚蓝,他走出酒店,站在门口的时候,顿了顿,却还是没回头地走了。他和赵一玫,好像从来都没有认真地说过再见,因为每一次的再见,都是对彼此的伤害。

  就像她不会知道,那双高跟鞋其实是由他自己设计再亲手做出来的,上面的每一颗钻石,代表的是他每一次对她的思念。

  或许吧,或许有那么一天。

  有那么一天,他最最心爱的女孩能够穿上全世界最美的水晶鞋,带着他最爱的笑容,毫不犹豫地说出“我愿意”,得到应该属于她的幸福。

  即使那幸福,再也不会与他有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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